教务处工作职责
一、教育教学改革与教学管理
1.负责学校日常教学运行和管理工作。
2.负责学校高水平专业群建设、专业建设、课程建设规划及管理工作。
3.负责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,以及教学大纲、考试大纲、实习实验实训大纲的编写规范和要求。
4.编制校历,审批执行教学计划。
5.负责学籍管理,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学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。
6.负责全校课表编排、学生选课及课程的免、重修管理;负责教师调(停)课的备案与监管。
7.负责考试管理和成绩管理;对考试违纪学生进行事实认定与处理。负责审核毕业生学业资格。
8.负责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,制定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规划及其管理;负责学校教学质量体系建设。
9.负责制定学校教材建设规划,组织规划教材的申报、推荐和评审工作;负责教材招标、公共课和两课教材审核工作;负责教材费用核算、教材库房管理等工作。
10.负责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、管理及规划工作。
11.负责教师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,教学质量奖和教学成果奖工作。
12.负责审核全校教师的教学工作量。
二、现代教育技术
13.制定学校信息化发展规划,信息化建设标准规范体系及业务运行管理制度。
14.负责学校网络基础设施、信息化系统、网络安全及运营商业务的归口管理、建设及绩效评价。
15.贯彻网络安全责任制,落实关键基础设施的等级保护制度,加强网络安全的监测和防范,做好学校网络安全及应急处置工作。
16.构建学校信息化基础支撑平台,为学校提供全方位的信息化服务,开展信息技术发展应用研究、建设、推广培训工作及技术指导服务工作。
17.负责学校信息化设施的运行管理,维护及用户服务等工作。
18.跟踪信息技术发展,结合现代教育先进技术,开展教学信息化环境建设、资源建设、平台管理,对成果遴选、技能竞赛等提供技术支持工作。
19.负责学校大数据平台规划建设、运行维护及管理工作,促进学校科学决策和精细化管理。
20.开展学校网络安全及信息化素养培育,人才培养及校园网络文化建设工作。
21.负责学校智慧校园规划建设、运行维护及管理工作,保障智慧校园系统全面实施应用。
三、实训中心管理
22.紧紧围绕学校的发展战略规划和各阶段的中心工作,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,制定学校实验、实习、实训基地建设规划。
23.完善实验、实训课程教学标准,并按标准规定开出实验和实训计划。
24.协调各系(部)、专业、班级的教学实验、实训计划,并作出具体安排。
25.做好学生实验、实训的指导和成绩考核、评定工作。
26.审核所属实验(实训)室编报的年度仪器、设备、耗材及其他物资的申购计划。
27.做好全校实验(实训)室建设规划的论证审核以及实验(实训)室建设方案的评审工作。对接实验(实训)设备的采购、安装、调试和验收工作。
28.做好实验、实训教学改革工作,不断提高实验、实训教学质量。
29.组织制定实训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,定期检查所属实验(实训)室的技术管理、岗位责任制及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。
30.负责校级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使用、维护、维修、安全及有效利用的管理。
31.指导协调各系(部)专业实验室的建设、管理与运行。
32.在保证完成实验、实训教学任务的前提下,利用现有技术设备条件,积极进行技术开发、技术培训和社会服务工作。
33.负责实训中心实验(训)室的安全管理。
34.负责省级综合性实训基地的管理工作。
四、教学督导
35.明确督导工作思路,制订全校教学督导工作年度计划,实现对全校教育教学过程督导的信息收集,处理和反馈,为提高教学质量提供依据。
36.对人才培养方案、课程标准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分析;对专业建设、课程建设、实训室建设、师资培养、教研活动开展、教学质量与改革工程实施进行督导。
37.对教学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、评估指导,执行听课制度,对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质量实行监控,对教学条件、教学设施实行评价检查,提供教学分析报告。帮助教师,特别是对青年教师和兼职教师提高教学业务水平提出建议。
38.开展调研,召集教师学生代表座谈会,了解教学工作的有关情况、师生的要求,加强教学信息交流与反馈,提出加强学风建设与改进教学的建议和意见。
39.组织教学督导工作研究及交流活动,定期召开督导工作例会(或网络实时交流),定期编辑《督导简报》,负责督导网站的建设与维护,通报督导工作信息和动态。
40.做好督导档案管理工作,及时、妥善保管各类督导工作材料。
五、其他
41.完成学校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